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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区委党校(区行政学院、区社会主义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日期:2026-05-09     来源: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区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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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区委党校工作需要,现将公开招聘事业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3个岗位,拟招聘3人,岗位情况及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2025年、2026年)的高校毕业生,及2024年离校未就业(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且无缴纳社会保险记录)毕业生。

(三)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5月及以后出生的人员。

(四)专业要求。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oe.gov.cn)公布的研究生专业(学科)目录。

(五)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应届博士毕业生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或符合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相关政策和招聘岗位条件。

(六)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七)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九)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区委党校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人员职位及要求一览表》。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包括: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核、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应聘人员须于2026年5月11日10:00至2026年5月18日16:00期间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beijing.gov.cn),在网站顶部点击进入“个人办事”,选择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后,选择“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区委党校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人员”并根据相应岗位代码提交报考申请。

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笔试

笔试环节由石景山区委党校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未过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三)资格复审

石景山区委党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人员,可参加后续招聘环节。资格复审未通过或未在规定时限内补充相关报名材料的,不能参加后续招聘环节。

(四)面试

面试环节由石景山区委党校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过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最终考试成绩按40%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之和计算。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最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以面试主考官打分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石景山区委党校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对于未参加体检或未通过体检的,或者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通知通告(https://www.bjsjs.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信息填写须规范完整,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学科)目录等。因报名信息填写不规范或不准确导致审核不通过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二)报名过程中可拨打招考单位联系电话进行沟通,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10-68873787,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解除聘用,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考生资格复审时上交的复印件材料不予退还。

(四)从网上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联络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如遇考试调整等事宜,将在报名网站或石景山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

(五)本次招聘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组织开展培训,也未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市场上的培训课程和参考用书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附件: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区委党校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人员职位及要求一览表

                                                                                                                    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区委党校

                                                                                                                      2026年5月9日

附件:

1. 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区委党校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人员职位及要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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