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教育考试院成立于1996年2月,隶属于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主要负责北京地区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的非学历证书考试,承办中外合作教育考试。主要工作任务:命题、考试组织、招生录取、考试评价等。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精神和我院岗位设置情况,结合岗位需求,现将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敬业精神、服务意识及团队合作精神。
(三)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北京市户口,历史学科秘书可接收非京籍生源,非京生源需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1.历史学科秘书1人(专技岗位,有进京指标)
2.语文学科秘书1人(专技岗位)
3.财务管理岗1人(管理岗位)
4.信息管理岗3人(管理岗位)
5.法务岗1人(管理岗位)
6.综合管理岗4人(管理岗位)
7.命题管理岗1人(管理岗位)
各岗位的岗位职责和详细报考条件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
请应聘者按要求填写指定的报名表和报名名册(见附件2)。填写完整后将文件名称改为“岗位名称+姓名”,发送至renshi2021@bjeea.cn。不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格和名册视为主动放弃应聘资格。
2、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6月4日(过期不再接收简历)
四、考试安排
报名结束后,根据各岗位的报考条件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笔试通知将通过短信发送,请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1、综合能力测试(笔试)。综合能力测试采取闭卷形式,按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参加笔试者请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携带学生证)。
2、面试。每个岗位的面试人选根据笔试人员成绩由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不合格人员不进入面试,如合格人员未达到1:5的比例,按实际合格人数进行面试。面试考核采用百分制量化打分方式,着重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专业能力、适应岗位能力等进行考察。
3、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无合格人员,该岗位空缺。
五、成绩发布和聘用
考试成绩确定后,将发布笔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在每个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合格以上人员按照不超过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在组织考察、体检后进行公示。排名在前的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的,在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范围内依次递补。考察合格后,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确定体检人员应在指定日期到指定医疗机构参加体检。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六、有关要求
1、每位应聘者只能申报一个岗位。
2、应聘者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3、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4、年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1月1日。27岁及以下是指199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35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40岁及以下是指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45岁及以下是指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
5、应届毕业生报到前(2021年7月底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不再聘用。
6、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我院报到并完成入职手续,逾期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
1. 北京教育考试院2021年公开招聘岗位职责及报考条件
2. 北京教育考试院2021年公开招聘报名表格及名册
北京教育考试院
2021年5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