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

您即将离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入北京政务服务网。

关闭   点击进入  

温馨提醒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跳转到首都之窗个人中心,如需办理人社业务请登录 个人办事法人办事

关闭   点击进入首都之窗个人中心        

温馨提醒

您即将离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入北京政务服务网。

关闭   点击进入  

温馨提醒

您即将离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入北京政务服务网。

关闭   点击进入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平谷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日期:2020-09-25     来源:平谷区教育委员会
字体大小:
分享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及《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为促进平谷区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平谷区教育系统将通过公开招聘的形式补充部分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平谷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共12个岗位,招聘教师12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及心理条件。

(五)户口要求(见岗位条件) 

非北京市常住户口,须为2020年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统招毕业生,且符合北京市2020年非京生源毕业生户口进京条件。

(六)学历要求(见岗位条件)

(七)专业要求(见岗位条件)

(八)年龄要求:

1.本科学历:年龄25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九)资格证书要求:

1.具有相应岗位条件中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2.持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人员,可申报相应初中教师岗位。

3.如暂未取得岗位条件中的教师资格证书,则参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执行,在聘用合同1年试用期内,须取得岗位条件中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未取得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十)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2日上午9:00至10月13日下午16:00。报名网址http://renshi.bjpg.org。

报名人员所填信息应真实、完整、准确,每人限填报一个岗位,且报名信息一经网上审核通过不得修改。

(二)现场资格复审

网上报名人员一定要及时关注网上审核结果, 只有网上审核通过人员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审核时间:2020年10月15日上午8:30

审核地点:北京市平谷区教育委员会(平谷区平谷大街9号)

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考生报名系统打印)。

2.本人有效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需复印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的须提交本人页原件,集体户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并加盖集体户管理部门公章。

3.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4.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及相应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生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书、护照、留学回国证明、出入境记录等原件及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如果已取得岗位条件中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内容:依据所聘岗位专业知识及专业素养进行综合能力测试。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5.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面试成绩分数相同,则以面试主考官的成绩确定名次,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及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6.面试结束后,考生可登录平谷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bjpg.gov.cn)查询成绩。

(四)体检

1.按照考试和考核结果,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申报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2.申报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费由申报人员个人负担。

(五)公示和聘用

1.体检结束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前如出现考生个人放弃或资格复查、考核、体检不通过等情况,按面试成绩依次顺延。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

2.公示期满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纪律监督

纪律监督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申报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招聘工作须严格坚持公开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违反回避制度等规定的行为发生,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五、报考注意事项

1.考生要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真实有效,联系畅通,自网上报名起,务必及时查看短信通知,并按要求认真回复短信。因考生电话联系不畅、回复短信不及时等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影响考试成绩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申报人员在招聘过程各个环节中办理相关手续时,须在招聘主管单位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者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附件:《平谷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条件》

平谷区教育委员会 

2020年9月25日 

附件:

1. 平谷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条件

【打印本页】 【关闭页面】

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博

关于我们-   法律声明-   网站地图-   建议征集

政策咨询服务热线 12333

主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数据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62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143ICP备案序号:京ICP备050568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