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社职介发〔2019〕47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高校,各区总工会、工商联: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9〕43号)要求,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定于2019年4月15日起在全市开展“2019年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9年4月15至5月15日。
二、活动主题
就业政策惠民企,就业服务促发展。
三、服务对象
(一)以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为重点,同时面向各类用人单位。
(二)以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和来京务工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有就业意愿的本地区低收入农户劳动力、转岗下岗职工为重点,以及在2019年“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毕业生就业服务月”专项就业服务活动中未实现就业的服务对象等各类求职者。
四、活动内容
(一)强化企业服务,开展就业创业指导。各区要联合开展用工指导服务,主动对辖区内的产业园区和民营企业进行走访,充分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发展前景和政策落实、用工需求、招聘难点等情况,认真听取企业对完善政策、强化服务的意见建议,为企业送上《就业服务联络卡》(见附件2)和《就业服务手册(企业版)》,向其介绍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提供的相关服务。各级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按照我市精细化公共就业服务相关规定,与有服务需求的用人单位签订《日常服务协议》,建立日常服务关系,为其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
各区要针对民营企业、初创企业、中小微企业特点,宣传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提供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障、劳动争议处理和参加工会组织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引导企业知法守法。通过举办政策宣讲、用人指导讲座,帮助用人单位了解有关就业优惠政策;结合招聘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帮助企业科学制定招聘计划,为企业提供岗位设置、招聘条件等方面的指导和咨询服务,促进企业规范合理用人。
要主动与高校联系,组织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参观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业孵化基地,开展模拟求职应聘、现场观摩等体验式教学活动。要在活动期间组织职业指导师、创业指导师等专家团队,深入高校开展就业创业方面的巡回讲座、交流咨询等活动。
(二)加强政策落实,做好供需对接。各区要进一步加大就业创业政策的落实力度。进一步完善“降、返、补”等减轻企业负担的惠企政策清单(见附件1),通过集中宣讲或走访企业等形式,向企业全面解读政策内容、申办流程和补贴标准。对于招用了符合条件人员的用人单位,要按照我市相关规定落实好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就业促进政策,提高其吸纳就业的积极性。要依托各类优质教育培训资源,为有培训愿望的服务对象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对于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要按规定落实相关培训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
各区要按照我市精细化公共就业服务有关规定,依托市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系统相关业务子系统(以下简称“业务系统”),多渠道了解各类求职者的就业状况和就业需求,做好信息的采集和更新,并及时录入业务系统。要根据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等相关要求,主动走访辖区内有用人需求的各类单位,采集其招聘需求、用工计划等信息,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有效对接。
(三)因地制宜,开展招聘服务活动。各区要根据本地实际,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深入产业园区、高等院校、社区等求职人员较为集中的场所,并根据区域的求职人群特点,因地制宜组织灵活多样的行业性、专业性、小型化、社区化定向专场招聘会。
现场招聘活动应为参会人员提供求职登记或简历信息登记服务,也可引导其在“就业超市”一站式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就业超市”)办理求职登记或简历信息登记,自助享受就业指导、用人指导、匹配测评、精准求职招聘等线上服务。活动现场应设立政策咨询、就业创业指导、技能培训咨询等服务台,为参会单位和个人提供相应的就业创业服务。招聘活动后应及时跟踪了解用人单位招聘进度和求职者应聘等情况,为其做好后续服务支持。
同时,市人力社保局继续开展“百姓就业”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等系列活动,通过举办以“百姓就业-雏鹰展翅”为专题的校园系列公益活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精准服务。
(四)广泛宣传报道,加强政策引导。各区要依托“就业超市”、广播电视、微博微信、手机APP等各种传播渠道和工具,以及深入高校和用人单位组织开展政策宣讲、现场咨询,通过各类招聘活动发放“百姓就业”招聘专刊、《就业服务手册》(企业版)等,提前发布招聘月活动安排、招聘会信息,广泛宣传民营企业招聘月期间开展的重要活动和举措。要积极宣传符合北京市产业发展方向且用人规范的民营企业和爱岗敬业、勤奋学习、勇于创新、锐意进取并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民营企业优秀员工,增加民营企业对求职者的吸引力,鼓励和引导求职者到民营企业实现就业。要加强对就业创业政策的集中宣传,全面解读政策内容和办理程序,提升政策知晓度,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同时,要加强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益维护及引导工作,提供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障、劳动争议和参加工会组织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告知其相关权益和维权途径。
(五)加强检查,开展效果评估。各区要通过实地检查、电话随机访问等方式,对本地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促进服务措施的落实和服务质量的提升。对于在活动期间尚未实现就业的重点服务对象,要按照精细化公共就业服务要求,继续提供就业帮扶。市、区要强化跟踪问效,通过实地检查、随机抽查、集中督查等方式,对辖区内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专项活动结束后,各区要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市人力社保局将依据业务系统数据、第三方满意度调查结果等信息对各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效果评估。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区人力社保局要明确工作责任,建立联动机制,积极与本地区教育、工会、工商联等有关部门联系,制定活动方案,做好活动组织协调工作。各级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根据活动方案,细化和组织开展好各项服务活动,将民营企业招聘月打造成为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特色品牌。具有公共就业服务资质的职业中介机构要在市、区人力社保部门的组织下积极参与我市民营企业招聘月专项活动,重点围绕岗位推荐,免费提供招聘洽谈等公益服务。
教育部门要积极动员辖区内各类高校,组织好2019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
工会组织要做好求职人员的权益维护和法律援助工作,组织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工商联要积极发动民营企业参加招聘月活动、提供岗位信息,经人力社保部门汇总,上传中国公共招聘网和北京市“就业超市”统一发布。
(二)落实责任加强管理。各区在组织招聘会活动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督促招聘会主办机构及时向区人力资源市场主管部门做好招聘会备案工作。要制定招聘会组织实施方案、应急预案和安全保卫工作方案,落实招聘会巡查制度,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大信息审核力度,对用人单位的资质和招聘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必要审查,严格规范招聘信息采集,坚决杜绝各类虚假信息,防止出现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歧视性内容及行为。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招聘会活动安全有序。要突出做好有人群聚集的服务活动的现场监控、疏导和安全防范工作,对招聘活动现场出入通道、消防器材、电器及线路、通风设备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招聘月期间各项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三)做好统计总结工作。各区人力社保局要指定专人,负责活动情况报送和数据统计工作,于下列时间将材料报送市人力社保局。
4月15日,汇总本区及下属街乡社保所活动情况并上报《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安排表》(附件3)电子版。
4月23日,统计4月15日到4月21日期间活动数,报送民营企业招聘月第一周特色活动情况和《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情况周统计表》(附件4)电子版。
5月17日前,报送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总结、《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5)和《职业中介机构参加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6)电子版。
同时,要及时核查活动期间业务系统中《2019年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统计表》(附件4、5)相关数据,确保业务系统数据与实际情况相符。
各区总工会、工商联及时将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情况及活动总结报送主管部门。
附件:
1.鼓励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的主要政策清单
2.就业服务联络卡
3.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安排表
4.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情况周统计表
5.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6.职业中介机构参加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情况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总工会 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
2019年4月12日
附件:
6. 附件6职业中介机构参加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