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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2. [发文字号]京人社能字〔2025〕86号
  3. [发布日期]2025-07-01
  4. [废止日期]
  5. [成文日期]2025-06-10
  6. [实施日期]2025-07-01
  7. [发文机构]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
  8. [有效性]现行有效

关于实施北京市“技能照亮前程”项目化培训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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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人社能字〔2025〕86号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北京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财政国资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的通知》精神,健全首都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动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结合实际,现就开展北京市“技能照亮前程”项目化培训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会部署要求,聚焦北京市重点产业、重点领域用人需求,聚焦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利用,分领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做好经费保障,强化载体建设,不断提升培训针对性有效性,加大重点产业、重点领域技能人才供给,支持首都劳动者以一技之长创造美好前程,实现技能就业、技能成才、技能增收。

二、任务目标

到2027年底,实施“技能照亮前程”项目化培训行动,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项目化培训模式,聚焦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用人需求,广泛调动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社会化培训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积极性,积极发挥有效市场作用,大力开发职业技能培训评价资源,动态发布项目化培训指导目录,建设集培训信息、评价信息、岗位推荐信息、技能薪酬指引为一体的信息服务平台,推动培训和就业协同联动,促进劳动者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三、主要措施

(一)面向产业一线征集项目化培训需求。会同行业主管部门,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产教评”技能生态链成员单位、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劳务品牌企业、就业服务站点等,由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通过发布信息征集、企业服务包征集、企业自主申报等方式,自下而上摸清行业企业用人需求、劳动者培训意愿,形成项目化培训需求清单。

(二)支持各类培训载体开发项目化培训资源。支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企业培训中心、社会化培训机构等培训载体对接项目化培训需求清单,以岗位用工需求和技能标准为基础,开发以就业为导向的培训课程资源,形成项目化培训指导目录,涵盖培训项目类型、技能岗位用工数量(培训人数)、技能要求(培训职业)、培训内容、培训时长、培训方式等。支持各类用人企业、培训载体以培训课程资源为内容,面向企业职工、高校学生、重点就业群体等分层分类开展市场化、订单化培训。2025年6月形成首批项目化培训指导目录,并实行动态更新。

(三)支持劳动者培训结束后参与职业技能评价。支持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推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质扩面。积极探索新职业、新领域技能评价,围绕康养托育、先进制造、现代服务、新职业等重点领域项目化培训课程,开发专项职业能力标准,支持劳动者培训后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属地职业技能评价机构监督管理和考评人员、督导人员队伍建设,指导评价机构规范开展评价工作。

(四)搭建项目化培训评价信息服务平台。设置“技能照亮前程”项目化培训线上平台专区,动态发布项目化培训需求清单和项目化培训指导目录,公布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名录,发布培训班次和评价报名信息,为劳动者查阅检索培训信息、自主选择培训、自主选择评价、查看薪酬指引等提供便捷服务。建立“技能照亮前程”项目化培训评价数据库,依托本市公共服务平台精准匹配岗位信息,及时推送就业信息,实现培训、评价、就业等信息互联互通。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依托信息平台做好培训就业服务贯通工作。

四、支持政策

(五)加强培训载体建设。聚焦本市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培训需求,以项目化培训需求清单和项目化培训指导目录为重要参考,统筹谋划公共实训基地、企业实训基地建设,鼓励引导实训基地积极参与项目化培训,推进公共培训资源共建共享。支持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提升高技能人才培训基础能力。

(六)开展项目化培训资助工作。发挥好政府资金的杠杆作用,推动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紧密结合市场就业需求,对于承接产业发展急需的“高精尖缺”领域培训资源开发、承担项目化培训任务的培训载体,可按规定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七)实施重点群体职业技能提升补助。支持鼓励有就业和培训意愿的本市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参加培训,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可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提升补助。

(八)支持各区各部门开展项目化培训。支持各区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为导向,摸清重点领域岗位需求和劳动者培训意愿,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和区级财政资金等,开展面向企业职工、重点群体等的项目化培训。支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群团组织按照项目化培训模式开展专项群体培训和专项行业培训,符合条件的自主开发培训项目可纳入项目化培训指导目录。

五、保障措施

(九)加强组织实施。实施“技能照亮前程”项目化培训行动,聚焦重点产业、重点领域用人需求,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是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要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构建人社统筹、部门参与、分类实施的工作格局。强化资金监管,按照“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工作责任,对通过弄虚作假、伪造材料等方式骗取补贴资金的机构或个人,严肃查处,追回补贴资金,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健全市场化投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用好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牵头做好项目化培训政策制定实施和统计分析,支持行业主管部门分领域研究制定培训计划,积极配合组织实施。

(十)积极宣传引导。及时宣传发布有关政策措施、培训项目、培训效果、就业信息等,从2025年6月开始,持续宣传推介培训需求清单、项目化培训指导目录和“技能照亮前程”信息专区服务等。注重总结推广项目化培训实施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树立培训品牌、技能品牌,引导带动更多培训项目提升培训质效,打造“北京培训”“北京评价”的金字招牌,营造技能成才、技能报国的良好社会氛围。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2025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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