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

您即将离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入北京政务服务网。

关闭   点击进入  

温馨提醒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跳转到首都之窗个人中心,如需办理人社业务请登录 个人办事法人办事

关闭   点击进入首都之窗个人中心        

温馨提醒

您即将离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入北京政务服务网。

关闭   点击进入  

温馨提醒

您即将离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入北京政务服务网。

关闭   点击进入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速览 > 媒体关注

深化联动 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

日期:2020-09-18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字体大小:
分享

京津冀协同发展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劳动人事争议协同处理,是加快推进京津冀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服务和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154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为契机,五年来,三地仲裁机构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推动京津冀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协同机制建设取得初步成效,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协同制度建设先行。三地仲裁机构始终把制度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夯实协同发展基础。20161013日三地联合出台《关于京津冀劳动人事争议协同处理工作的意见》。该《意见》提出,要加强三地劳动人事争议协同处理工作的领导,加大协作配合力度,建立跨区域争议案件就地处理及时化解机制,推动三地仲裁资源共享等。该《意见》的签署,标志着三地劳动人事争议协同处理工作开启了新篇章。20171月京冀两地共同制定《关于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建设地区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协调会会议纪要》,就大兴国际机场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协调配合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20191月三地共同签署《京津冀劳动关系工作协同发展协议书》,进一步推进三地劳动关系工作协同发展,其中将劳动人事争议协同处理作为劳动关系协同发展的七个方面之一写入该协议书。三地多层次、多领域协同机制日臻完善并逐步走向成熟。201612月北京市通州区、天津市武清区与河北省廊坊市三地人社部门联合制定《关于通武廊劳动人事争议协同处理工作的意见》。20182月北京市顺义区人社局与天津市宝坻区人社局签署《关于两地劳动争议协同处理工作的意见》。201811月通州区、武清区、廊坊市三地召开通武廊劳动人事争议协同处理工作座谈会,研究通过《关于通武廊劳动人事争议处理过程中委托调查取证、委托送达仲裁文书的协同合作意见》。制度建设为协同发展指明了方向,为协同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联动机制日臻成熟。五年来,三地省级仲裁机构定期举办年度协同工作研讨会,相互通报年度案件处理情况,及时研判争议协同处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和趋势,共同研讨案件处理中的疑难问题,并指定联席会议联络人,负责三地仲裁机构日常沟通、协调、会商、联动等工作等。此外,三地部分紧密相邻区域的仲裁机构定期举行工作交流会,建立地市(区)级争议协同处理联络机制,研究解决跨区域案件处置中的具体问题,推动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和丰富协同处理工作经验。

三是案件协办有序推行。五年来,围绕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三地仲裁机构及时妥善处置因部分企业搬迁和区域性物流基地、区域性专业市场等外迁引发的跨区域劳动争议案件,推动跨区域矛盾纠纷就近就地化解,有力维护了三地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北京市石景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河北唐山迁安市设立了首钢唐山地区巡回仲裁庭,定期巡回审理首钢唐山地区仲裁案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三地在案件委托调查取证、委托送达仲裁文书、仲裁文书查询调取等事务开展密切协作,尽可能为案件协助提供便利。

四是联合培训稳步推进。三地仲裁机构形成制度化、常态化联合培训机制,实现培训资源共建共享。联合培训的形式不断丰富和创新,既有课程讲授、经验交流、疑难案例研讨,也有庭审观摩、模拟仲裁庭等。联合培训已成为三地仲裁机构加强经验交流、相互学习借鉴、共同提升业务水平的良好平台。

应当看到,京津冀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协同机制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有不少问题及难点需要破解,如在全国区域一体化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彰显不足、协同机制建设创新有待加强、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的能力尚需提升等。展望未来,三地仲裁机构仍须深化联动,努力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更优质高效仲裁服务,并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发力:

第一,做好协同发展顶层设计。对仲裁协同发展的阶段和远景目标,要系统谋划、综合施策、统筹推进。对仲裁协同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提前预判、及时应对、妥善处理。对仲裁协同发展中遇到的瓶颈,要勇于创新、先行先试、合力破解。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健全联席会议机制,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在路径设计引领、重大政策制度完善、细化任务抓落实中的作用。

第二,扎实推进京津冀调解组织建设。要把扩大三地基层调解组织覆盖面、提升基层调解组织预防化解争议能力作为协同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对调解组织的培训和指导力度,有效利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共同筑牢预防和化解劳动人事争议“第一道防线”。

第三,统一京津冀案件裁判尺度。强化三地仲裁机构与法院的裁审衔接,三地六家共同加强对疑难问题的研讨和法律适用问题的调查研究,联合筛选并发布典型案例,适时出台法律适用问题解答来指导案件办理,逐步统一劳动人事争议裁审受理范围和裁审法律适用标准,为全国范围内逐步统一劳动人事争议裁审受理范围和裁审法律适用标准进行有益探索。

第四,加强调解仲裁队伍建设。健全人员培训和挂职交流机制。逐步推进三地仲裁员、调解员统一培训、学习和交流,实现人员资源互通互融。积极探索实行仲裁员、调解员异地挂职交流,努力实现办案人员业务素养和办案水平共同提升。推动建立仲裁员、调解员激励约束和职业保障机制,拓展职业发展空间。

第五,大力提升京津冀信息化建设水平。加强三地仲裁机构在信息化软件开发、平台建设和大数据应用等方面的合作,实现三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业务协同。逐步实现仲裁机构远程衔接,为远程立案、远程调解、远程审理、远程培训等业务提供技术保障。

总之,京津冀仲裁机构要准确把握服务和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时代要求,在协同发展中谋划仲裁工作,切实增强仲裁服务和保障的能力、水平和实效,为维护京津冀劳动人事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作出更大贡献。

【打印本页】 【关闭页面】

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博

关于我们-   法律声明-   网站地图-   建议征集

政策咨询服务热线 12333

主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数据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62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143ICP备案序号:京ICP备050568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