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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职称评审办法本月实施 职称资格京津冀互认

日期:2020-08-18     来源:北京劳动就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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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北京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本月起实施。该办法规定,实行京津冀职称资格互认,津冀两地的职称证书在北京市职称晋升、岗位聘用、人才引进、培养选拔、服务保障等领域与北京市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据悉,暂行办法对职称评审全流程进行了科学规范,明确了评价人群的全覆盖。凡是与北京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包括港澳台地区人才、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人才,以及在北京市工作一年以上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等,均可申报北京市职称评审。

为简化职称认定程序,减少人才重复评价,降低就业创业成本,暂行办法提出,北京市对于外省调入、系列转换、职业资格对应范围内的专业技术人才,用人单位可按照岗位要求择优聘任。个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可持原职称证书直接申报。

相关链接

2020年北京市职称申报流程详解

一、个人网上申报

申报各系列(专业)、级别职称评审人员,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tp://sj.bjiing.gov.cn/)“政务服务”-“办事直达”-“个人办事”-“职称评审”栏目,或在人事考试服务频道(http://rsj.bejjing.gov.cn/Tywsite/bjpta/)“职称评审"栏目进行网上申报。

二、评审机构 网上初审

评审机构进行网上初审,对需要修改补正的,一次性告知申报人进行完善;初审通过后将短信提示打印《申报表》。

三、工作单位 推荐及公示

申报人工作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在单位内部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印章(或工作单位公章)

四、申报人上传申报表

根据评审机构短信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将加盖印章的申报表、公示材料及其他附件材料上传至职称申报系统。

五、评审机构 网上复审和缴费

评审机构网上复审通过后,将短信提示申报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成功为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高级进入答辩环节,,中初级直接进入评审环节。

六、高级答辩

按照规定时间,高级职称申报人到指定地点参加答辩。

七、评审

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材料审阅、评议、投票。

八、公示

经验收合格,高级评审结果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中、初级评审结果在各评审机构网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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