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个人中心 个人办事法人办事北京政务服务网 简 繁 智能问答 移动版 网站无障碍
温馨提醒
您即将离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入北京政务服务网。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跳转到首都之窗个人中心,如需办理人社业务请登录 个人办事 或 法人办事。
本市社保跨省转移可网上办理
北京社保跨省转移接续业务可通过网上平台办理了。除参保单位可申请办理外,网上平台还开放了个人申请途径。参保人员可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办理。
社保的转移接续参保凭证是办理社保转移接续业务的一项重要材料。在平台上办理转出手续时,《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都可以下载打印及保存。
需要注意的是,办理转出业务时,人员必须处于转出未转入状态;参保单位或个人需先打印养老参保缴费凭证,后打印医疗保障参保缴费凭证。在办理社会保险跨省转入时,须为正常参保状态,且在京有一个月以上的实际缴费记录;均须上传电子版参保凭证。
手机扫码查看
【打印本页】 【关闭页面】
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博
关于我们- 法律声明- 网站地图- 建议征集
政策咨询服务热线 12333
主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数据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