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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高精尖企业组织培训可享补贴 对疫情防控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予以重点支持

日期:2020-03-17     来源:北京劳动就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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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市科委、市经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北京市高精尖产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实施办法》,鼓励企业和人才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通过线上培训方式开展或参加高精尖产业技能提升培训。企业组织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个人参加培训,均可获得补贴。

根据办法,培训形式包含企业组织的培训和人才自主参加的培训。办法惠及的企业应符合《北京市十大高精尖产业登记指导目录(2018版)》中的行业类别,且应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部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具有相关资质或经省级以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科技服务机构、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其他承担重大项目或重点科研任务的企业等。未盈利的投入期企业,其研发投入应占总投入的60%以上,或固定资产投入占总投入的50%以上,且应拥有核心知识产权和良好的市场前景。企业须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

市科委负责人工智能(含区块链技术)、医药健康、新能源智能汽车、新材料和科技服务5个产业的技能提升培训,每年培训1万人次;市经信局负责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智能装备、节能环保、软件和信息服务5个产业的技能提升培训,每年培训1万人次。

高精尖产业企业组织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且经绩效考核合格的,给予企业补贴。其中规模以上企业,按照每人每年合计不超过2万元的标准、不超过培训总费用50%的比例给予补贴,年度内培训2000及以上人次的,补贴上限为800万元;规模以下及成长型企业,按照每人每年合计不超过2万元的标准、不超过培训总费用50%的比例给予补贴,补贴上限为100万元。对于参加社会培训机构的培训,且培训后在本市高精尖产业企业就业3个月以上的个人,按照每人每年合计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不超过培训总费用50%的比例给予个人奖励补贴。

《办法》提出,鼓励企业和人才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通过线上培训方式开展或参加高精尖产业技能提升培训。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支持其组织职工开展内部培训。对受疫情影响被企业裁员的人才,支持其到社会培训机构参加技能提升培训,实现转岗就业。对参与疫情防控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予以重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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