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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重点企业提供职介服务 最高享9万元补助

日期:2020-02-16     来源:北京头条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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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在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好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企业、重大工程(以下简称重点企业)的用工需求,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全力以赴为重点企业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做好用工推荐、“人才共享”等服务。16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落实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本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重点企业推荐成功上岗人数达到一定规模的,都可以在疫情结束后申请享受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且推荐成功上岗人数规模越大,补助金额越高,最高可达9万元。

据了解,目前,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正在积极开展用工需求摸查,并将重点企业的用工需求信息及时发布在“就业超市”急聘公告专栏中(http://fuwu.rsj.beijing.gov.cn/jycy/jycs/index.html);有用工需求的重点企业,也可以直接向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在“就业超市”急聘公告专栏中发布用工需求信息。疫情防控期间,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重点企业提供了职业介绍服务的,也要及时沟通,建议重点企业将疫情防控期间的用工需求信息及时发布到“就业超市”急聘公告专栏。

本次补助的对象是依法取得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中介活动行政许可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疫情防控期间,如果这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在“就业超市”急聘公告专栏中发布用工需求信息的重点企业提供职业介绍服务,并且推荐成功上岗人数达到一定规模的,可在疫情结束后申请享受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据悉,此次补助政策在五方面进行了突破。一是突出了参与的广泛性,只要是依法取得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中介活动行政许可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重点企业成功推荐人员上岗的,均可申请。

二是突破了固定用工形式,根据疫情防控期间重点企业的实际用工需求,除合同制用工形式以外,采用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用工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也可申请补助。

三是体现了规模效应,成功推荐上岗人数累计达到50人可申请补助,推荐成功上岗人数规模越大,补助金额越高。人数为50人(含)以上的,补助2.4万元;100人(含)以上的,补助4.5万元;200人(含)以上的,补助9万元。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多家重点企业提供职业介绍服务,申请享受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时,推荐成功上岗人数可以累加计算。

四是简化了申报流程,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补助申请及审批工作全程网上办理。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登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就业超市”平台申请。

五是精简了申请材料,通过政府部门间共享机制获取相关材料信息,最大限度减少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申请材料。保障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全力投入用工服务,力保疫情防控期间重点企业的用工需求。

此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也要提醒大家,对违反规定虚报、冒领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将追回全部资金,并将机构失信记录纳入全国信息共享平台,向社会公布。对在审批过程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规定滥用职权给予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补助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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