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力社保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依法诚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企业提升治理能力,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依法诚信经营。
通知明确,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企业依法获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资质,具有承担劳动用工风险的经济能力,配备具有人力资源或劳动关系协调资质的专业人员,具备开展业务需要的办公设备和信息管理系统,且办公面积与经营业务相适应。在获得资质后依法诚信正常开展劳务派遣业务。依法与劳务派遣职工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保派遣职工与用工单位或者劳动力市场同类岗位职工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享受相关的福利待遇。
同时,要求劳务派遣企业应当依法为劳务派遣职工在其实际用工单位所在地缴纳社会保险,鼓励为劳务派遣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并结合用工单位需求,为劳务派遣职工进行必要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