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北京人才市场报)
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703件、解决拖欠工资案件414起、追缴拖欠工资5172.1万元、受理劳动争议案件7447件……
实实在在的数据显示出,“十二五”时期,怀柔人力社保局始终把为民解忧,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作为重要职责,不断推陈出新,加强执法检查力度,提升劳动者幸福感。
“十二五”时期,随着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怀柔区最低工资标准随全市进行了4次调整,从1160元调整为1720元。怀柔区人力社保局严格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深入到企业督促检查,把用人单位落实最低工资标准情况纳入日常监管之中,在劳动力密集的服装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实行抽查工资发放表制度,使用人单位的工资发放情况得到有效监控。五年来,怀柔区人力社保局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培训,培训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劳资人员4000余人次。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管理工作,集体合同覆盖企业450家、5.96万名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年均96.2%。
在全区乡镇建立了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体系,覆盖用工单位6770家,实现了主要区域和重点行业的监控预警。建立了企业用工情况信息采集机制和常态化的工作机制,所有乡镇都配备了1名专职、2名兼职管理人员,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劳动监察网,从源头上稳控劳动关系。指导镇乡、街道、开发区共建立了18个基层调解组织,实现了全区覆盖,提高了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效能,深受劳动者欢迎。
在劳动者“工资无拖欠”方面,怀柔区人力社保局实行零容忍制度。“十二五”期间,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和办法,通过实行“守土有责”式管控,将“无拖欠工资”列入对乡镇的考核,逐级签订责任书,构建了区、乡镇、行政村三级责任体系;设立了处理拖欠工资案件投诉举报窗口,开辟了维权绿色通道。五年来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703件,完善打击欠薪区级联动机制,会同公安、住建委等部门解决拖欠工资案件414起,为7563人追缴拖欠工资5172.1万元。2014年,怀柔区劳动监察大队被评为全国优质服务窗口,并获得人社部表彰。
“十二五”时期,怀柔区对劳动争议采取“调裁并举”取得较好效果。与企业建立了约谈、协商机制,加强源头防控和前置调解,通过早介入、早预防、早处理的方式,怀柔区劳动争议工作实现了“前置预防、重调轻裁”的重心转移。受理劳动争议案件7447件,年均结案率98.8%、调解率71.7%,结案率和调解率双双排在全市前列,仲裁部门连续被市仲裁委评为综合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