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北京劳动就业报)
娇小的身材,白晰的面庞,一头柔顺的不等长短发,黑色的镜框后是一双温柔的眼睛,一条暗红色、胸口有绣花的过膝旗袍裙——第一个感觉,有着“江南女子的灵秀”。可眼前的她,是地地道道的北京人,一张嘴就显出北方人特有的爽快。明年就要退休的她,至今仍活跃在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审理的一线,且在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坐着处置集体争议的“头把交椅”。她就是本市仲裁系统唯一的一名首都劳动奖章获得者——仲裁员杨慧。
多年仲裁一线工作的经历,让杨慧有着敏捷的思维和好口才,与她交谈有如行云流水般顺畅。
处置集体争议的“主将”
一说起集体争议案件,很多仲裁员或许都不愿接手。这类案子申请人多,矛盾引爆的可能性高,处理难度大,后续工作也麻烦……可杨慧恰恰相反。她很乐意处理集体争议。朝阳仲裁院遇到集体争议,多由杨慧当“主审官”。
集体争议的确需要付出更多的心血,但也有它的“简单”之处,只要“找到线头,整根线就能慢慢捋顺”。处理集体争议,杨慧早已驾轻就熟、化繁为简。
2013年影响极大的东方家园案就是杨慧审理的集体争议代表案件之一,可以说是涉及员工最多的争议。从全市来说,该案涉及东方家园集团下属7个公司的上千名员工,仅朝阳区就来了225位当事人。这些申请人以“未提前30天通知解除合同”为由,要求单位再支付补偿金。接到此案之初,仲裁院领导即“点将”由杨慧负责审理。
首批开庭的有37人,这些人也是“不同意调解”态度最坚决的人群。当时,东方家园负责人还处于“失联”状态,缺席审理时,杨慧不知道申请人手中有离职协议。开完庭后杨慧旁敲侧击得知了实情,可有的申请人说没有协议,有人说协议在老家拿不回来,坚持要求裁决。经过详细了解,杨慧发现,立案的225人中约9成都签了离职协议。多方周折联系到公司负责人后,公司反馈的意见也是同意按离职协议内容调解。“如果第一批37人的仲裁请求处理好了,后续将近200人成功调解的可能性就更大。”厘清思路后,杨慧花了一周的工夫,依法为37人出具了分析缜密的裁决书,使众人心服口服。有了第一批处理的情况做参照,后面果真顺利多了。当许多人看到裁决金额甚至低于离职协议中确定的补偿金额时,“求裁决”的心动摇了。37份裁决书成了成功调解的“催化剂”。
后来还出现点儿小波澜。有少数几人当庭反对,“我不同意按离职协议走,如果愿意接受协议内容我还会到仲裁来?”一时间场面有些尴尬,也有些火药味。面对这个突发情况,杨慧告诫自己一定要冷静,然后心平气和地引导不愿调解的申请人先到仲裁庭旁的房间等候,“我先帮愿意调解的申请人确定调解方向,然后咱们再细说。”杨慧的这一行动其实蕴藏着一个处理集体争议的诀窍——“内部瓦解,各个击破”。不出所料,当从开着的门往外张望,看到越来越多达成调解意向的旧同事们带着满意的神情离去时,这几位拒绝调解的申请人坐不住了,还没等其他人调解完结,就自动排队等候做调解书了。
最终,东方家园案除最初出了37件裁决书外,之后开庭的122件均成功调解;还有66件没有开庭即通过其他人的影响顺利解决。仅有2人因特殊原因没调成。一个原本影响颇大的集体争议,在杨慧手中温和地解决了。
近两年,朝阳仲裁约1/3的集体争议都由杨慧成功处置,且无一起投诉情况发生。
调解界的“宝马”
调解是近年来处理劳动争议大力提倡的一个手段。它既能使劳动纠纷快速得以解决,节约双方当事人的经济和时间成本,又有利于营造比较和谐的劳资关系。提到调解,朝阳的仲裁员们这样形容这位老大姐,“杨姐就是调解界的一辆宝马车,调得快,成功率也高。”
作为资深仲裁员,关于如何调解,杨慧自有一套心得:比如,细致耐心,不厌其烦;法、理、情巧妙融合,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懂得安抚双方情绪,善于攻心,对症下药;做到对案件事实、法律规定和当事人心理三个“心中有数”;坚持公平公正……“对当事人展开背对背调解时,双方的调解意见就像一棵小树,我们就是园艺师,合法的枝条保留,不合法的枝条毫不犹豫地剪掉。”看似简单的原则,要想遵循却非一日之功。多年来的实战、摸索和总结,才让杨慧开展调解得心应手、举重若轻。
有一起17位建筑工地农民工讨薪的案子很典型。17人先后到住建委、派出所、劳动监察为自己讨说法儿,最后来到仲裁状告发包方。案件审理过程中,发包方提供了与承包方的协议及工资发放委托书,证明已将发工资所需的款项打给了承包方,17人应告承包方。而承包方为避免与发包方产生矛盾,也出庭做证“是我们的原因造成部分工资没发”,在此情况下17人撤销了申请。事情峰回路转。当农民工们再次申请仲裁,要求承包方支付欠薪时,承包方玩起了消失。当时农民工手中并没有有力的证据证明承包方拖欠了31天工资。按理说,没有证据,承包方也发过工资,可能农民工的申请连一分钱也不会支持。但是心细的杨慧接手此案后,详细了解了前因后果,调出上一次的仲裁书为据,联系承包方并提醒他,“当时您出庭做证说有部分工资没发,已记载在案,无论如何是推不翻的。如果现在您仍拒不支付,在发包方那儿会留下更恶劣的印象……”。晓明利害,权衡难失。杨慧快速实现了成功调解,承包方最终支付17人近3万元工资。
近几年,杨慧的成功调解率一直居全院前列,占朝阳仲裁成功调解案件的半数。
“黑”代理的“克星”
不只是依法审案、裁案,有时还得打起十二分的精神与“黑代理”做斗争——仲裁员们间或碰到这样的烦心事。而杨慧不惧。
某物业公司两名员工,在没有经过公司允许的情况下,私自将公司购置的玻璃用车运回了家。事发后,公司以“偷单位东西违反了规章制度”为由与俩人解除劳动合同。俩人不服,申请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仲裁庭上“黑代理”辩解说:“单位解除合同的理由不成立,没有依据,是违法的”。杨慧在分析案件时一针见血地指出,企业的规章制度不可能定得面面俱到,甚至连偷窃这样的细节都罗列在内。本案中,两个人“任性”地将单位物品拿回家,于情于理都说不通。而且,作为为小区提供服务的物业公司,可能会因为不能及时给业主换装破损的玻璃影响服务口碑。俩人监守自盗,确实可以认定为严重违反了企业的规章制度。单位解除合同,并不违法。
经验丰富、法律法规功底深厚,压得住阵也压得住火的杨慧,让申请人哑口无言,最终接受了裁决结果。“黑”代理克星声名在外。这让在朝阳仲裁周边徘徊的“黑代理”,对杨慧审理的案件尽量避而远之。
做仲裁工作16年,杨慧为化解劳动争议而痴狂,年办案量最多时达8、9百件。后来仲裁院成立,仲裁员增加,年办案量有所减少,但近几年,杨慧仍以年办案4、5百件的数量“战斗在一线”。“真的可以用‘战斗’二字来形容我们仲裁员每天的工作状态。部里、市里对仲裁员的工作量定在年人均办案150件,而去年一年我的办案量就是521件。”
杨慧十分感慨,“我家里负担重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其实不容易的是年轻的仲裁员们。朝阳仲裁每位仲裁员的年办案量都在4、5百件。如果不休带薪年假,以一年250个工作日计算,日均办案约2.08件,这也就意味着,每天至少得开2个庭、完成2份裁决书。下班时无法按时回家,周六、日也得加班出裁决书。不能病、不能请事假、不能休年休假……每个人就像永不停息的陀螺。但正是大家一起呕心沥血,保证了我院90%的结案率。”
在仲裁战线上,杨慧是年轻同事们钦佩和仰慕的偶像,不只是因为她出色的调解技巧和集体争议的处置,更因为她的“有心”:注重争议的原始状态;证据不轻易关门;“一裁终局”案件的灵活把握……更多的付出,让她在劳动争议审理中游刃有余。有人称赞杨慧是劳动维权的“守护神”。她实至名归,当之无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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