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劳动就业报)
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充分发挥社区医疗机构资源作用,促进分级诊疗,进一步方便群众就医用药,从12月1日起,本市集中推出六项医保利好政策,进一步便民利民惠民,让广大参保人享受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社区药品目录与大医院统一
目前,全市共有2188家医保定点医院,其中将近七成是社区和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共1482家,占全部定点医疗机构总数的67.7%。
社区医院离家近,看病又不需要排长队,可是为什么许多参保人宁愿舍近求远地到大医院?社区医院药品少,常吃的药开不到是重要原因。据悉,本市医保药品目录分为两类,其中大医院药品可报销的品种为2510种,社区医院药品报销品种仅为1435种。从12月1日起,本市将统一社区和大医院医保药品报销范围,医保患者到社区等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大医院使用的药品在社区都可以使用和报销。
四类慢病社区最多可开两月药量
对于慢病患者来说,需要至少一月一次,甚至一周一次到医院开药是件很麻烦的事。为进一步方便慢性病患者长期用药,减少开药次数,卫生计生部门明确社区医生可以按照慢性病管理的有关要求,对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血管病这四类慢性病患者,符合病情稳定、长期服用同一类药物等条件的,开具不超过2个月的常用药品。本市医保将对符合上述条件的社区慢病长处方药品费用按规定予以报销。
社区医院报销比例高转诊转院更便利
目前,本市参保职工在大医院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0%,如果去社区就医,报销比例高达90%,这意味着个人医疗费用负担减轻20%。
如果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治疗时,因病情需要转诊或转院,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之间转诊转院的,发生的有关医疗费用,医保均按规定予以报销。这意味着,转诊转院后的就诊医院,即使不是患者所选的定点医院,所发生的相关医疗费用,均可按规定予以报销。
上门服务医疗费纳入报销范围
据悉,市卫生计生部门今年发布了居家上门医疗服务的通知,通过巡诊等方式开展居家上门医疗服务。市医保部门明确,居家上门医疗服务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医保规定的,由医保基金予以报销。
同时,医保政策积极鼓励和支持社区为老年人建立家庭病床,社区卫生机构为参保人建立治疗性家庭病床的,按照住院规定报销,报销起付线降低50%,由1300元降低至650元。治疗性家庭病床可以转往社区卫生机构或大医院,大医院也可下转到家庭病床,实现双向转诊,并视为连续住院。老年人家庭病床转出至医院的,只收取家庭病床起付线650元,不再收取转院后的住院起付线。由大医院转至家庭病床的,也不再另收取家庭病床起付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