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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开展六项就业扶贫行动

日期:2016-12-0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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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人才市场报)

  2日,国务院印发《“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明确“十三五”区间要开展劳务协作对接、重点群体免费职业培训等6项就业扶贫行动。

  规划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贫困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保障转移就业贫困人口合法权益,开展劳务协作,推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促进已就业贫困人口稳定就业和有序实现市民化、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未就业贫困人口实现转移就业。

  劳动者终身技能培训

  规划强调,要针对贫困家庭中有转移就业愿望劳动力、已转移就业劳动力、新成长劳动力的特点和就业需求,开展差异化技能培训。要整合各部门各行业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方式,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通过农林技术培训、订单培训、定岗培训、定向培训、“互联网+培训”等方式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

  同时,要提高贫困家庭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精准度。加强对已外出务工贫困人口的岗位培训。继续开展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免费职业培训等专项行动,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对到东部地区或省内经济发达地区接受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贫困家庭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培训地政府要帮助有意愿的毕业生在当地就业。

  将转移人口纳入保障

  规划要求,各地要加强对转移就业贫困人口的公共服务。输入地政府对已稳定就业的贫困人口要予以政策支持,将符合条件的转移人口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完善随迁子女在当地接受义务教育和参加中高考政策,保障其本人及随迁家属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要支持输入地政府吸纳贫困人口转移就业和落户,并为外出务工的贫困人口提供法律援助。

  此外,要开展地区间劳务协作,建立健全劳务协作信息共享机制。输出地政府与输入地政府要加强劳务信息共享和劳务协作对接工作,全面落实转移就业相关政策措施。输出地政府要摸清摸准贫困家庭劳动力状况和外出务工意愿,输入地政府要协调提供就业信息和岗位,采取多种方式协助做好就业安置工作。

  要建立定向培训就业机制,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和订单培训。将贫困人口转移就业与产业聚集园区建设、城镇化建设相结合,鼓励引导企业向贫困人口提供就业岗位。财政资金支持的企业或园区,应优先安排贫困人口就业,资金应与安置贫困人口就业任务相挂钩。

  延伸阅读

  六项就业扶贫行动

  劳务协作对接行动:依托东西部扶贫协作机制和对口支援工作机制,开展省际劳务协作,同时积极推动省内经济发达地区和贫困县开展劳务协作。围绕实现精准对接、促进稳定就业的目标,通过开发岗位、劳务协作、技能培训等措施,带动一批未就业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帮助一批已就业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帮助一批贫困家庭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就读技工院校毕业后实现技能就业。

  重点群体免费职业培训:组织开展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等免费职业培训。到2020年,力争使新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贫困家庭劳动力都有机会接受1次就业技能培训;使具备一定创业条件或已创业的贫困家庭劳动力都有机会接受1次创业培训。

  春潮行动:到2020年,力争使各类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都有机会接受1次相应的职业培训,平均每年培训800万人左右,优先保障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培训。

  促进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就业:根据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就业情况,分类施策、精准服务。对已就业的,通过跟踪服务、落实扶持政策,促进其稳定就业。对未就业的,通过健全劳务协作机制、开发就业岗位、强化就业服务和技能培训,促进劳务输出和就地就近就业。

  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行动:实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推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工作。到2020年,力争使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具备一定创业条件或已创业的贫困家庭农民工等人员,都能得到1次创业培训。

  技能脱贫千校行动:在全国组织千所省级重点以上的技工院校开展技能脱贫千校行动,使每个有就读技工院校意愿的贫困家庭应、往届“两后生”都能免费接受技工教育,使每个有劳动能力且有参加职业培训意愿的贫困家庭劳动力每年都能到技工院校接受至少1次免费职业培训,对接受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的贫困家庭学生(学员)推荐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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