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劳动就业报)
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本市对大学生村官工资待遇进行了调整,每人每月基本工资增加1700 元。此次工资调整自2016 年7月起实施,惠及3900 多名大学生村官。
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了解到,目前,本市大学生村官待遇由基本工资、考核奖金、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独生子女费这五部分组成。此次调整,主要是按照中央要求,将大学生村官的工资比照公务员工资水平执行,并实现与公务员工资的同步上涨。
据介绍,调整前,本市大学生村官的基本工资是,本科学历第一年每人每月2500元,第二、三年每人每月3000 元,续聘后每人每月3500元;研究生学历在此基础上增加200 元。此外,大学生村官还有考核奖金。每月月底,由各乡镇对全体大学生村官进行考核。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其中,考核为优秀等次按每人每月2000 元的标准发考核奖金;考核为称职等次的人员,每人每月奖金1200 元;考核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人员,不发放奖金。
同时,按政策规定,大学生村官参加全部五项社会保险。政府财政缴纳单位负担的部分,个人缴费的部分从大学生村官工资中扣缴后,计入其个人帐户。从2008年4月开始,本市还为大学生村官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部分由政府财政承担,个人缴存部分从大学生村官工资中扣缴,计入其个人帐户。此外,我市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在聘用合同期内,符合国家和本市独生子女父母有关规定的,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相关奖励政策。
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从2017 年开始,本市开始实行大学生村官和选调生并轨的制度。而且,大学生村官在村任职期间,执行公务员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等相关政策。这就意味着,今年7 月新上岗的村官将会享受到任乡镇公务员的工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