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北京人才市场报)
24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海外学人工作联席会办公室联合发布通知,启动第十三批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
据了解,此次申报共分全职工作类、青年项目、短期项目、外专长期项目、外专短期项目、创业类、创业团队项目、战略科学家项目等八类。申报范围为市属单位,各区、各类园区(包括科技企业孵化器、留学人员创业园、大学科技园和工业园)内非公有制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
引进人才单位成立时间为1年以上,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除创业类和创业团队项目外,申报人应已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工作合同或书面意向协议,回国(来华)工作时间应在2015年12月1日之后。
各用人单位作为申报单位,将申报人提交的相关类别申报表及附件材料报主管部门审核。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送北京海外学人中心。申报外专长期项目、外专短期项目的,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送市外专局。市外专局初审通过后汇总至北京海外学人中心。
同一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只能选择一个主管部门推荐。市属国有单位引进的人才,按照行政隶属关系推荐。其他单位引进的人才,可按照行业指导关系或单位属地关系,选择相应的部门或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进行推荐。
创业项目及创业团队项目类申报人,由所在园区作为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上报主管部门审核。如申报企业不在园区内,该企业为申报单位,主管部门为所在区委组织部。详情可登录北京海外学人网(www.8610hr.cn)查询。
延伸阅读
部分类别具体申报条件
全职工作类
资格条件:申请人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截至2017年9月15日年龄不超过55周岁,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在国外著名高校、研究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知名律师(会计、审计)事务所担任高级技术职务,熟悉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管理人才或研发技术人才;在国际组织、国外政府机构、著名非政府组织中担任中高层管理职务的专家、学者;主持过国际大型科研或工程项目,具有丰富的科研、工程技术经验的专家、学者和工程技术人员;拥有符合北京市重点发展产业、行业、领域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首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需要的优秀人才;发展潜力大、专业水平高的优秀出站博士后。
入选后至少在京连续工作3年、每年不少于6个月。
青年项目
属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截至2017年9月15日,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并有3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
申报前曾在海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
为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优秀人才,有成为我市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入选后至少在京连续工作3年、每年不少于6个月。
对博士在读期间已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应届毕业生,或其他有突出成绩的,申报时应提交破格材料。
外专长期项目
申报人选为非华裔外国专家,考虑到外国专家的实际,年龄可放宽到65周岁。入选后至少在京连续工作3年、每年不少于6个月。其他应符合全职工作类资格条件。
创业类
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学位。
拥有国际领先的自主知识产权或技术成果,具有产业化开发潜力。
有海外创业经验或国际知名企业的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申报人为所创办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自然人股东,所占股权一般不低于30%。一家企业只能申报1名创业类人才。
截至2017年9月15日,申报人回国时间不超过6年,所创办的企业成立时间在1年以上、5年以下,且其拥有核心技术的产品已经产业化或处于中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