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北京人才市场报)
9月14日,家在黑龙江的赵女士因“间断胸闷不适加重”住进了北京电力医院。经过治疗,9月22日,赵女士出院。9天时间里,共发生了1.3万余元的费用,不过赵女士个人出院时只需支付1816.63元。余下的1.1万多元费用怎么办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直接报销。
“在两个多月前,这1万1千多元,赵女士是要自己交的,交完后她需要再回到黑龙江当地的医保部门做报销。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系统运行后,个人不仅方便了,负担也小了。”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医保中心异地医疗结算科副科长贺伟说。
北京所有有床位的定点医疗机构,已全部纳入直接结算系统
9月26日,人社部就“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进行政策解读,期间,人社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副主任黄华波介绍,截至当天,全国纳入直接结算系统的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已达7226家,有10个省份的所有三级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其中,北京市率先实现了所有有床位的医院,包括一级、二级、三级,都是跨省的定点医疗机构,达到了676家。”
在北京的676家医疗机构中,有三级医院102家,数量和水平都可以说是全国最高的。来自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的数据则显示,北京目前接收的异地就医人员占全国异地就医人员的近一半,结算量也属全国最高。以目前数据来看,异地来京就医人员主要来自华北和东北地区,河北最多,占1/3左右;其次是山东和山西,各占约1/7;河南、内蒙古、黑龙江、辽宁、天津也占有较大比例。
贺伟介绍,今年7月底,北京与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完成对接,提前两个月完成了人社部提出的目标任务。目前,北京已经为超过1万人次异地就医人员办理直接结算,患者人均减少垫付1.7万元,接收跨省异地就医人员占全国近一半。
据了解,2015年北京市接收异地住院就医110万人次,而本市参保人员在北京住院人次为119万。“直接结算后,全市医保经办机构、医疗机构,最直接的感受是人手不变,而工作量将翻番。”贺伟边说,边掏出手机。为了便于解决直接结算中遇到的问题,他们建了30个工作交流群,每个群就是一个省区市,“现实操作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在群里有什么问题能直接沟通,尽快解决。”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应是两类保险、四类群体,并满足三个条件
据介绍,参加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可以进行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但也不是上保险了就能异地结算,”贺伟说,“目前直接结算针对的是: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和异地转诊人员四类人群。”
同时,参保人员在北京住院就医费用直接结算还需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其所在统筹地区的医保信息系统已通过国家平台与北京医保信息系统联网对接并开通了直接结算业务;二是参保人在参保地已办理在京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手续;三是参保人员需在备案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按照直接结算方式登记住院。
此外,根据相关政策的规定,异地就医人员来京看病时,如果希望进行直接结算,必须先到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备案登记。只有纳入了国家直接结算备案人员信息库的参保人员,才能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实行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北京的参保人员想到外地就医该怎么办呢?贺伟提醒,如果需要去外地就医直接结算,应通过单位或社保所携带社保卡,去辖区社保中心办理备案手续。
对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黄华波概括,“从流程和环节来看,就是三句话、十个字:先备案、选定点、持卡就医。第三步也是非常关键的一点,大家一定要注意,一定要持卡就医。因为社保卡是异地就医身份识别和直接结算的唯一凭证。”
而人社部医疗保险司副司长颜清辉则进一步解释说,“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并不意味着医保实现了‘全国漫游’,如果医保‘全国漫游’,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无序就医,无序就医不是我们的追求目标。一方面,无序就会增加就医人员的总体负担;另一方面,无序就医也会进一步加剧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直接结算政策: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
人社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唐霁松介绍,从目前进行的已经结算人员的结构分析,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占整个人群的39%,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占10.3%,常驻异地的工作人员,比如一些驻外的办事处等等,或者是在外地的急诊就医人员达到1.6%,异地转诊人员占到49.1%。
对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主要政策,唐霁松概括为15个字: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
就医地目录就是参保人员跨省就医时原则上执行就医地的支付范围,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标准。参保地政策就是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原则上执行参保地的支付政策,这些支付政策包括医保基金的起付线、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等。就医地管理是指,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的时候,就医地经办机构要为异地就医人员提供和本地参保人员相同的服务和管理,包括咨询服务、医疗信息的记录、医疗行为的监控、医疗费用的审核等等。
“如果一个符合条件的河北某市的参保人员到北京来就医,他看病时执行的是北京的目录,但是基金支付的起付线、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还是执行河北所在市的政策,同时他到北京就医,北京市经办机构要像对待本地参保人一样给他提供同样的服务和管理。”贺伟这样举例。
唐霁松还介绍,为避免就医地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垫付资金,同时确保参保地与就医地医保资金往来顺畅,不出现资金拖欠的情况,人社部与财政部共同建立了“先预付、后清算”的跨省异地就医预付金,并指导各省建立跨省异地就医财政专户。人社部门根据往年跨省异地就医费用支出情况,以2个月的支出额为预付额度,通过财政专户相互预拨,每月定期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国家平台统一进行跨省清算。唐霁松说,“截至9月25日,需要跨省异地就医并在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备案的参保人员达到162万人,各省归集跨省异地就医预付金8.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