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北京人才市场报)
日前,北京海外学人中心发布通知,启动2018年北京市留学人员创办企业开办费资助资金申报。据介绍,2018年本市拟组织三次申报及评审工作,分别在第二、三、四季度的第一个月。
据了解,申报人员应是我国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并于近期回国,且符合四项条件之一者: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国外毕业研究生学历;出国前已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出国进修或做访问学者;出国前已获得博士学位,出国进行博士后研究或进修;在国外取得学士学位的优秀海外留学人才。
根据本市政策,留学人员来京创办企业,可凭护照直接注册登记,注册资本金可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标准执行。通过北京海外学人中心评审的,政府提供10万元企业开办费。申请市、区县政府设立的各类中小型企业创业引导资金的,优先给予支持;取得银行贷款的,政府给予部分或全部贴息支持。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的,可享受本市的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
同时,留学人员来京创办企业,企业发展方向符合首都产业发展定位且近三年平均年纳税额达到100万元以上,需引进外埠技术研发和管理骨干的,在科研孵化、资金支持、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