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北京劳动就业报)
记者23日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本周起,参保人员只要在定点药店出示外配处方和社保卡,就可以像在定点医院就医一样实现“秒报”。
记者了解到,过去参保人员拿着外配处方去定点药店买药,要先全额支付药费后再进行手工报销,报销周期需数月。为了进一步方便群众就医用药,减轻参保人员现金垫付压力,本市决定开通定点零售药店外配处方持卡实时结算。7月23日起,参保人员到定点零售药店配药时,拿着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开出的本人外配处方和社保卡,药品费用即可直接在药店刷卡结算了。参保人员只须交纳个人负担部分,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定点零售药店垫付。外配处方费用报销周期将由原来的数月时间变为几秒,结算报销一步到位,参保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报销更加方便快捷。
市人力社保局有关负责人强调,参保人员如需在定点药店刷卡结算,需要在定点医疗机构门(急)诊就医后,由医师开具外配处方,并将处方信息实时上传到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参保人员到药店取药时,出示外配处方和社保卡,定点零售药店从医保网络下载定点医疗机构上传的处方信息,与纸介处方比对信息真实准确后,根据外配处方的药品信息进行配药,用社保卡为参保人员结算药品费用。
这里需提醒参保人员注意的是,参保人员一定要按照要求持卡购药。如果是未发卡、卡损坏、单位欠费、补换卡期间的,或者到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购药,以及持卡购药时外配处方信息下载不成功,当次购药费用仍需个人全额垫付。那么,一定要在费用发生的次年1月20日之前申请手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