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北京人才市场报)
“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实施就业优先政策,确保群众基本生活底线”“使创投企业个人合伙人税负有所下降、只减不增”,连日来,类似鼓励就业创业的信号不断释放,可以预期明年的就业创业环境会进一步优化。
“稳就业”排第一,减税降费更有力
12月19日至21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
会议强调,明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做好经济工作至关重要。要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着力激发微观主体活力,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进一步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提振市场信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会议指出,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较大幅度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松紧适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改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提高直接融资比重,解决好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结构性政策要强化体制机制建设,坚持向改革要动力,深化国资国企、财税金融、土地、市场准入、社会管理等领域改革,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创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鼓励中小企业加快成长。社会政策要强化兜底保障功能,实施就业优先政策,确保群众基本生活底线,寓管理于服务之中。
京津冀等8个区域将推出“新改革”
12月5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新一批23项改革举措向更大范围复制推广,包括: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允许转制院所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科研人员以“技术股+现金股”形式持有股权;创新科技金融服务,为中小科技企业包括轻资产、未盈利企业开拓融资渠道,推动政府股权基金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是完善科研管理,推动国有科研仪器设备以市场化方式运营,实现开放共享等。
同时,在京津冀等8个区域,推广赋予科研人员一定比例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区域性股权市场设置科技创新专板、允许地方高校自主开展人才引进和职称评审。
12月12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今年已在全国对创投企业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实行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基础上,从明年1月1日起,对依法备案的创投企业,可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其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取得的股权转让和股息红利所得,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或选择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其个人合伙人从企业所得,按5%-35%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政策实施期限暂定5年。
各类所有制和大中小企业一视同仁
12月2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力支持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有利于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推动创业创新和就业扩大。
一要打造公平便捷营商环境。涉企重要政策制定要听取企业意见并合理设置过渡期。按照竞争中性原则,在招投标、用地等方面,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和大中小企业一视同仁。对民间投资进入资源开发、交通、市政等领域,除另有规定外一律取消最低注册资本、股比结构等限制。支持提升创新能力,推出相关推荐目录、帮助科技中小企业创新产品和服务快速进入市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可依托行业龙头民营企业建设,支持民企参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国家标准制定。
二要更大力度减税降费,改进融资服务。完善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将支小再贷款政策扩大到符合条件的中小银行和新型互联网银行。出台小微企业授信尽职免责的指导性文件。加快民企上市和再融资审核。支持资管产品、保险资金依规参与处置化解民营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风险。
三要维护合法权益。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对因法定规划调整等导致企业受损的,建立补偿救济机制。任何政府部门和单位、大型企业和国有企业,都不得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