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底,劳动仲裁员杜军的心不禁又提了起来。这个时候,是最容易发生农民工讨薪案件的。要是在回家过年时还拿不到工资,辛苦一年的他们该多么沮丧。
杜军不禁想起了两年前办理的一起案件。
那是2017年的一天,距离春节不到一周时间,归乡的气息弥漫在整个城市,大街上、地铁里,到处都是拉着箱子行色匆匆的人。
一年到头了,该结的案子都结了。这些案子里头,有不少是帮人讨薪的,想到这些人都能拿到工钱回家过年了,杜军心里也挺温暖的。没想到,一大早,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大厅里又涌进了一群讨薪者。
“没几天就过年了,我连回家的火车票都没钱买呢!”
“我们没有更多要求,就是想拿到自己应得的工资。”
“家里人都等着我拿钱回家过年,年货都还没置办,老板就是不给工资,让我们怎么回家面对一家老小?”
……
这些农民工一个个情绪激动,心急如焚,要仲裁委尽快给他们一个说法。
听到外面的动静,杜军走出来。常年处理劳动争议,一看这阵势,他心里就明白了几分。“别急,别急,有什么事慢慢说。我们一定帮大伙儿尽快拿到钱,让你们安安心心回家过年。”大伙儿一看“做主”的人来了,争着向他说明事情原委。
“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工作的?”“最后一次发工资是什么时候?”……杜军当场办公,马上就展开了调查。拖欠工资的事实很清楚,基本没什么疑问,关键是如何使这些农民工兄弟尽快拿到被拖欠的工资。
按法律规定,一般案件仲裁45天结案,复杂的则要60天。
“要是按正常程序走的话,那就要拖到年后了。这些农民工肯定等不起。家里人都盼着他们拿钱回家过年呢。”想到这儿,杜军决定启动“绿色通道”。
电话打到了农民工工作过的单位,杜军耐心说服用人单位放弃答辩期,并趁热打铁当天下午就开庭审理。第二天,7名农民工就拿到了6万多元的工资,赶紧买票回家。
近年来,随着《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劳动者维权意识增强,劳动仲裁案件迅猛增长,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每名仲裁员一年要处理150到200个案件。“我们这个行业有句话叫‘仲裁为民’,老百姓信任我们,把希望寄托在我们身上,我们就要把百姓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来办。”
仲裁为民,就是让百姓在每一起仲裁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杜军还审过这样一个小案:
安保员老杨被企业解雇,离开之后,他偶然听别人说起,公司平白无故解雇一名劳动者,应支付一笔补偿金,于是老杨懵懵懂懂地提起了劳动仲裁。
杜军给双方进行了庭前调解。岂料,公司很“爽快”——他们提出,可以以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支付经济补偿金4万余元。
整个调解中,老实巴交的老杨则一脸茫然,不知所措地望着杜军。
杜军感觉事情有些蹊跷,思前想后,决定开庭审理。这一核查,他才发现,老杨的工资远远高于最低工资标准,难怪公司主动提出按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支付补偿金的方案。“这可就让劳动者吃大亏了!哪能那么干呢?”最后杜军严格按照老杨的实际工资标准为基数来计算,裁决由公司支付老杨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2万元。
没曾想仲裁员竟然能帮他一下子争取到12万元。拿到裁决书后,不善言辞的老杨也不知道该怎么表达谢意,只能一个劲儿地说:“你真是个主持公道的好人。”没蒙混过关的企业,接到裁决书之后也心服口服。
“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不仅涉及当事人利益,也涉及国家和社会稳定。认真慎重处理好每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杜军2004年从部队转业担任仲裁员,10多年来,共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4200余件,无一差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