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政务服务)专业职称等级如何设置?
知识分类:政策文件 日期: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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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北京市政务服务专业职称评价试行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发〔2023〕40号)规定,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政务服务)专业职称等级设置初级、中级和高级。初级只设助理级,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和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