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经办问答
一、申请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用人单位范围有哪些?
答: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合作社等各类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招用哪些人员可以申请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答:1.进行了失业登记或转移就业登记的本市的城乡劳动力、“4050”人员、低保人员、“零就业家庭”劳动力和 初次进京随军家属;
2.本市未实行就业失业管理的绿化隔离建设、资源枯竭、矿山关闭或保护性限制等农村就业困难地区,且进行了转移就业登记的农村劳动力;
3.本市进行了转移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生态涵养区户籍农村劳动力;
4.本市毕业年度内普通高等学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的 本市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的本市毕业生(简称“应届高校毕业生”);
5.本市接收的批准退出现役时间未超过一年的退役士兵(简称“退役士兵”);
6.与本市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建立劳动关系且享受失业保险基金公益性就业组织岗位补贴的人员(简称“公益性就业组织安置人员”);
7.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实施化解过剩产能、疏解搬迁以及其它全市重大调整改革项目、在人力社保部门备案的企业中,需分流的本市职工(简称“本市分流职工”)。
三、用人单位申请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条件有哪些?
答: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用人单位依法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派遣员工订立二年及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
3.用人单位按月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1.2倍的工资。
四、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年限和标准?
答:(一)补贴年限
招用以下人员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可申请享受最长不超过五年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1.进行了失业登记或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登记的本市城乡“4050”人员、低保人员、初次进京随军家属、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劳动力;
2.退役士兵、公益性就业组织安置人员、本市分流职工;
3.未实行就业失业管理的绿化隔离建设、资源枯竭、矿山关闭或保护性限制等农村就业困难地区,且进行了转移就业登记的农村劳动力;
4.进行了转移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生态涵养区户籍农村劳动力;
5.在本市乡镇(涉农街道)新注册且经营的企业,注册之日起2年内招用的本区农业户籍转移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农村劳动力。
招用以下本市人员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可申请享受最长不超过三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1.其他登记失业人员;
2.转移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农村劳动力;
3.应届高校毕业生。
注:补贴对象出现退休、死亡等情况的,可根据用人单位与其实际履行的劳动合同,申请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二)补贴标准
1.岗位补贴:每人每年8000元。
2.社会保险补贴:自2021年7月起,社会保险补贴以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不含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单位最低缴费标准予以补贴,比例分别为:基本养老保险补贴16%,基本医疗保险补贴9%,失业保险补贴0.5%。
五、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审批原则是什么?
答:按照“先招后补”的原则申请审批。
六、招用补贴对象后多长时间可以提出申请?
答:用人单位招用补贴对象,履行劳动合同满半年或一年后的次(次)月起90日内提出首次申请。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在享受期内用人单位可于履行劳动合同每满半年或一年后的次(次)月起90日内提出再次申请。
七、劳动合同期满,续签劳动合同还可以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吗?
答: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与补贴对象续签劳动合同且未达到最长补贴期限的,可根据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继续申请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直至累计达到最长补贴期限。
八、遇本市实施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费低于补贴标准的,如何补贴?
答:在本市实施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期间,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费低于补贴标准的,据实补贴。
九、用人单位如何申请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答:用人单位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beijing. gov.cn) “法人办事”-“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吸纳就业补贴)”,使用法人一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后申请。线下申请的,到注册地或经营地区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办部门协助申请。
十、用人单位申请信息通过系统比对后,还需要提交哪些纸质材料?
答:1.银行出具的含补贴对象申请期内的工资明细表复印件。
2.劳务派遣单位还应提交《劳务派遣协议》复印件。《劳务派遣企业需留存加盖用工单位公章的《劳务派遣企业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首次申请人员花名册》和《劳务派遣企业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花名册》备查,不再提交。
3.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申请,如系统未匹配毕业年度内相关信息,需向区经办部门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查询结果截图(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原件由区级经办部门审核后退回用人单位。
4.上述材料提交一份,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每页加盖公章。
十一、如何界定“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毕业年度?
答:毕业年度是指自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起,至当年年底。
十二、《关于促进本市农村劳动力就业参保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就发〔2022〕1号)从什么时间实施?
答:自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
十三、《关于促进本市农村劳动力就业参保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就发〔2022〕1号)中新增哪些符合政策条件的用人单位?
答:新增2类用人单位,分别是“本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社”。
十四、生态涵养区的范围包括哪些区域?
答:按照《北京市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规定,生态涵养区包括门头沟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区、延庆区5个区以及昌平区7个山区乡镇和房山区13个山区乡镇。
昌平区7个山区乡镇:南口镇、兴寿镇、流村镇、崔村镇、阳坊镇、延寿镇、十三陵镇
房山区13个山区乡镇:周口店镇、大石窝镇、张坊镇、十渡镇、河北镇、韩村河镇、青龙湖镇、佛子庄乡、南窖乡、大安山乡、史家营乡、霞云岭乡、蒲洼乡。
十五、对在本市乡镇(涉农街道)新注册且经营的企业,自注册之日起2年内招用本区户籍转移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农村劳动力,申请享受最长5年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还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按照该类型申请享受补贴的企业,经办部门将实地核查其注册经营地址,严格按照注册地与经营地一致,补贴对象日常工作岗位与企业经营地一致的原则执行。对注册地或经营地迁移到本区非农地区或区外的企业,以及劳务派遣企业将补贴对象派遣到本区非农地区或区外工作的,将按照一般企业补贴标准重新核定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其中已享受期限等于或超过新核定期限的,不再给予补贴。
十六、注册经营地为本市行政区划中“地区”的用人单位招用补贴对象,如何申请享受补贴?
答:注册经营地为本市行政区划中“地区”的用人单位,参照乡镇涉农街道执行。
十七、用人单位招用后补贴对象户籍由农业户籍变为非农业户籍的,补贴年限和标准是否发生变化?
答:不发生变化,以单位招用时补贴对象户籍性质为准,允许农转非的补贴对象按照原核定身份类型享受至最长补贴期限。